通常来讲,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要是清楚地约定成买卖关系,并且子女也给了合理的价钱,那这房子一般就不算共同财产。可要是没明确说这是买卖,只是表面上“卖”给子女,其实说不定有赠与之类的其他意思在里头,那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得具体瞧瞧购房款的支付情况、房屋产权的登记情况、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的证据之类的才能综合判断。要是出现了争议,那就可以走法律途径,按照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去认定和处理就行。 就好比,一套房子,父母和子女签了正规的买卖协议,子女也按时把钱给了,那这房子就大概率是父母的个人财产。但要是只有个卖房的手续,没明确说买卖,那可就说不定,得把各种情况都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