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公积金等,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分割公积金时会考虑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双方都有稳定工作且都有公积金,协商平均分割是较为常见的做法;若一方工作不稳定或未缴存公积金,为了体现公平,可适当多分给另一方。
3、具体分割方式有两种,一是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进行评估,以货币形式进行分割;二是由一方获得公积金账户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两种方式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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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分割公积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分割公平合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要求,旨在维护婚姻关系解除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