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可以要求彩礼,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也可请求返还;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样可请求返还。例如,A 男与 B 女未办理结婚登记,A 男给 B 女的彩礼,A 男有权要求返还。
2、返还彩礼的数额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包括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当地风俗习惯等。比如,在某些地区,彩礼数额较大,若共同生活时间短,返还数额可能相对较多;而在另一些地区,可能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确定返还数额。
3、双方对彩礼问题存在争议时,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C 男与 D 女因彩礼返还问题协商无果,C 男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