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通常包含以下方面:
1. 财物变少:因违约行为直接引发的财物减少。
2. 费用增多: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费用增加等经济方面的损失。
例如,合同约定要交付货物,但债务人违约未交付,使得债权人需另外采购货物,从而多支出了差价及相关运费等。
在计算直接损失时,需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1. 合同约定:按照具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2. 市场价格:参考市场上的价格情况。
3. 实际支出: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
同时,要排除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间接带来的损失,如因违约导致的利润损失等。一般而言,这种间接损失需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认定和主张。
总之,直接损失的计算,应以实际发生且与违约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