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财产归公司所有,是公司开展经营等活动的基础,用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这是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需要有自己的物质基础来应对各种事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法人本身不具有实际财产占有和支配权,公司财产由股东出资形成并通过公司章程等管理。这明确了法人与公司财产的关系界定,避免混淆。法律依据:
同上述公司法第三条,强调了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来源和性质。
3、公司财产与法人个人财产相互独立,能保障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债权人权益。当公司出现债务等问题时,仅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不涉及法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