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中的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自己所在的单位提出请求,让这些组织对遗弃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这就如同让大家一起出来说说理,使遗弃的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2. 若遗弃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还可请求法院判决遗弃方给予经济补偿。需注意,遗弃家庭成员是法律规定的离婚法定事由之一,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准许离婚。
3. 若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犯了遗弃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遗弃家庭成员这种行为十分严重,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