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承担通常遵循有限责任原则,即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但在特定情形下,这一原则会被突破。
1. 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且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法院可能否定公司法人格。例如夫妻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使得公司财产无法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础。
2. 若出现个人债务用公司财产清偿的情况,同样会引发公司法人格被否定的后果,夫妻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为避免此类风险,夫妻股东应严格区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规范公司财务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合法合规经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