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若律师代写的起诉状因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等合理原因被法院不受理,律师应退还相应费用。例如,起诉状格式错误、缺少必要证据等导致不受理的情况,律师有义务退还费用。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因律师过错或者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服务费。
2. 但需明确不受理的具体原因,若因客户自身提供信息不准确等导致不受理,律师可不退费。比如客户提供的关键事实错误或遗漏,影响了起诉状的合法性和可受理性,这种情况下律师无需退费。
3. 退费事宜应在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若无约定则可双方协商解决。委托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退费情形和方式,应按照合同执行。若未约定,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4.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受理的原因及与代写起诉状的关联等。例如,保留法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与客户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不受理的事实和原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