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来说,结婚五年后离婚,彩礼通常不予退还。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下,人民法院才应当予以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而结婚五年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不符合“未共同生活”的情形,且通常也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
2.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综合判断,比如双方是否有特殊约定等。如果双方在婚前有明确约定,即使结婚五年后离婚,彩礼也应退还,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