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性碰撞导致身体轻微不适,如软组织挫伤等情况,通常可通过就医治疗、病历记录来确定损失及责任,因为这种程度的伤情相对容易直观判断,不一定需要专门鉴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涉及较为严重的伤情,如骨折、颅脑损伤等,为准确确定伤残程度、后续治疗费用及赔偿标准等,就很有必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会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对伤者的伤情进行全面评估和鉴定,其结论在后续的理赔等环节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