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被判三年是存在可以减刑的可能性。
《刑法》里对减刑有相关规定:
1. 适用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 减刑条件:
(1)在执行刑期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减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且经过法定程序:
1. 刑期限制: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比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还少。
2. 综合判断:能不能减刑以及能减多少,由执行机关根据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等各种因素综合判断。
在服刑过程中,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结果:
1. 若表现特别好,积极改造自己,很有机会获得减刑。
2. 若违反监规等,可能影响减刑的申请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