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起诉财产分割有争议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这类收入以及购置的房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对于有争议的财产,法院会依据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其归属。比如财产的性质,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哪个阶段取得的;出资情况,是谁出资购买的等。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双方无法协商,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导致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少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财产分割时,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