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赠与撤销的规定如下:
1.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情形:
若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 赠与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的情形及期限:
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4. 特别注意事项:
赠与人的撤销权不因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而丧失。
5. 规定目的: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赠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受赠人的不当行为给赠与人带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