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合伙倒闭后债务偿还的相关内容:
1、在合伙倒闭后,债务偿还确实通常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若协议明确规定了各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方式,就应严格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甲乙合伙,协议约定甲承担 70%债务,乙承担 30%债务,若负债 10 万元,那么甲需承担 7 万元,乙承担 3 万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若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一般由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向任一合伙人主张全部债务,例如甲乙合伙倒闭后负债 10 万元,债权人可向甲主张 10 万元,甲清偿后,可依据约定或按出资比例等向乙追偿 6 万元(假设甲出资 6 万,乙出资 4 万),同理,乙清偿后也可向甲追偿 4 万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合伙协议等进行内部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