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撤销权在法律规定中有着明确的界定。倘若债务人采取诸如放弃自身债权、舍弃债权担保或是无偿转让财产等手段,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亦或是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影响,此时债权人便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度的。并且,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均由债务人来承担。从时间维度来看,债权人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都未行使该撤销权,那么此撤销权便会消灭。总的来说,这一权利的存在,就是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务人通过不正当行为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