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债务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是较为常见的处理方式。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诉讼过程中准备好相关证据很重要,如合同、欠条等,能有效证明债务的存在及相关事实。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若债务纠纷涉及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应先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4、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也是可行的。协商是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则由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