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三年离婚,彩礼一般不予返还,特殊情形下男方可请求返还。
1.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未在法律上正式确立,彩礼给付目的未实现,返还具有合理性。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也可请求返还。因为共同生活是婚姻的重要内容,未共同生活意味着彩礼的意义未完全体现。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时,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建议在涉及彩礼返还纠纷时,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财产状况证明等,以便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