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十年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若十年前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十年前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4、如果十年前双方已同居生活且时间较长,可能难以要求返还彩礼。因为同居生活时间较长,表明双方对彩礼的使用等情况有了一定的安排和认可,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
5、
总之,要根据十年前具体的事实和当时的法律规定来判断给的彩礼是否能要回,不能一概而论。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彩礼的给付及双方的婚姻状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