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有家但未经营的公司财产分割,首先要明确该公司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双方应先尝试协商分割方式,比如一方取得公司股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经济补偿。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同时也能根据双方的意愿来确定财产分配。例如,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各自在公司中的投入、贡献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股权的归属和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需要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如公司资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潜力等。这些因素对于确定公司的价值和股权的归属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在公司中的贡献和过错等因素。如果一方在公司经营中付出较多,或者没有过错,那么在股权分割时可能会得到更多的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公司的债务问题。如果公司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分割财产时需要一并处理。这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在离婚后逃避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通常根据债务的用途和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