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拒执罪需要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材料,具体如下:
1. 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方面的证据。财产状况报告、银行存款流水等可证实其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拒不履行义务,这是认定拒执罪的基础。
2. 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证据。法院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送达被执行人的相关凭证,以及被执行人明确表示不履行的录音、录像等,能清晰表明其主观上的拒执态度。
3. 逃避执行的证据。如虚假交易转移财产的合同、转账记录等,体现被执行人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
4. 其他相关证据。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与案件相关的书证等,有助于完善证据链。
建议在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同时,注意证据的保存和固定,以便在认定和起诉拒执罪时能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