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因自身原因(买方违约)不想买车,除特殊情况外,定金大概率不予退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若因卖方违约导致不想买车,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
同上述民法典规定,在卖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买方享有该权利。
3.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予以退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