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形成的情况,如共同购买房产、车辆等,分手时可先尝试协商分割,这能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如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合理分割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出资较多,在分割时可能会相应多分得一些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2. 而如果只是单纯同居生活,没有共同财产产生,就不存在分割财产的问题。这是因为法律只对有实际财产纠纷的情况进行处理,没有共同财产也就没有可分割的对象。
3. 同时要明确,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双方在权益保障方面可能面临一些困难。比如在财产纠纷处理中,可能不像婚姻关系那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循,双方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同居关系不在此列,所以其权益保障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