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孩子到了18周岁的时候,父母就不用再给孩子支付扶养费。原因在于,18周岁是成年的标志,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意味着子女已经有了能够独立生活的能力。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时,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扶养费:
1. 子女还在念高中以及比高中学历更低的学校;
2. 因非主观原因,如生病、残疾等,导致无法独立生活。
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父母要一直支付扶养费,直至子女能够自己独立生活为止。
若子女已经成年,且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却仍然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扶养费,父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拒绝。
总之,是否支付扶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应以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