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生意里,要是财务不透明这事儿,得根据具体情形去判定能不能退股。通常来讲,要是合伙协议里已经把退股的情形以及程序都约定好了,那就得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在不会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带来不好影响的情况下,是可以退伙的,不过得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是因为财务不透明让合伙人的权益受损了,并且对合伙事务的执行产生了严重影响,那合伙人就可以凭借这个理由去主张退股。而且,在退股的时候,一定要清算合伙财产,这里面就包括那些不透明的财务状况,这样才能确定退股份额以及应得的财产。
总之,得把合伙协议和实际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决定到底能不能退股以及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