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关键在于是否对无独立生活能力者负有扶养义务且拒绝扶养并达到情节恶劣程度。
1. 若孩子年幼需扶养,交给有扶养能力却拒绝扶养的父亲,且情节恶劣,这种情况下相关行为人可能构成遗弃罪。因为有能力扶养却不作为,严重损害了孩子权益。
2. 若父亲本身无扶养能力,如自身生活困难等,单纯将孩子交给父亲且不存在拒绝扶养行为,一般不构成遗弃罪。因为此时不存在主观上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恶意。
为避免此类纠纷,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面临复杂情况时,要收集和保留能证明各方情况的证据,比如父亲经济状况的证明等。若无法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及孩子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