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通常可以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具体如下:
1. 一旦有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这里的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因为违约而产生的货物差价损失,以及为了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都属于实际损失的范畴。
2. 若很难确定具体的损失数额,可以参考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或者同类交易的一般价格,以此确定应赔偿的金额。
3. 如果违约方是恶意违约,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判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目的是惩戒这种违约行为。
总而言之,就算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守约方也可以通过主张实际损失等办法,获得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