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自愿无偿地进行赠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把它追回来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那时候就成立,不过一般得把赠与的东西交付了才会生效。要是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转移,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这个赠与。要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受赠人出现下面这些情况,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抚养的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里约定的义务。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依法不能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就不能撤销。所以,就只是说“自愿无偿赠与永不追回”,通常是没有绝对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