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离婚案件立案后六个月仍未开庭,可先联系受理法院,了解案件进展及未开庭原因,可通过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查询或向立案庭咨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 若因法院工作安排导致延迟,应耐心等待。若存在无故拖延等不合理因素,可向上级法院投诉或申请监督,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审限的规定,不得随意延长审限或者延期开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或者延期开庭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