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混用在某些情形下有可能被认定为挪用资金。
所谓挪用资金罪,是针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的。相关情形如下:
1、这些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用途包括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
2、若挪用的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了三个月还没还回来;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是用于非法活动,那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例如,把单位的资金用在了个人的不正当方面,同时又满足前面所说的数额等条件,那很可能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不过,如果只是偶尔出现公私混用的情况,并且也没有导致严重的后果之类的,那就不一定构成犯罪,可能只是违反了单位内部的规定之类的。
到底是不是构成挪用资金罪,得根据实际的情况,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