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已经判了刑,只要没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遗漏的罪行之类的法定情况,就不会随随便便给加刑。因为已经生效的判决是很稳定的,且具有既判力。
具体而言:
1. 在刑罚执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罪犯还有没被发现的罪,或者又犯了新的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就得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
2. 然后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定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决定到底要执行多少刑罚。
像这种情况,那就是依法加刑,是有很明确的法律依据的。
总之,一般情况下,判了刑之后,除非出现了特定的法定情形,不然通常是不会加刑的,这也是为了维护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