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议:
1、股东在进行个人经济活动时,应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避免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例如,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收支,避免将个人资金随意转入公司账户或从公司账户转出用于个人事务。
2、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财产混同问题。
3、如果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应按照正规的商业流程进行交易,保留相关的合同、发票等凭证,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