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位追偿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因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的直接损失,像因保险标的受损而引发的修理费用以及重置费用等实际经济损失。这是较为常见的赔偿范围界定。
2、然而,具体的赔偿范围并非一概而论,而是由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最终确定。有些保险合同可能对特定的损失明确规定不予赔偿,比如在除外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例如,倘若保险合同中注明因被保险人自身的故意行为所导致的损失不予赔偿,那么在进行代位追偿时,这部分损失就不能被纳入赔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总之,代位追偿的赔偿范围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准确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