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财产用于公司的各项合法事务,如经营活动、拓展业务、偿还债务等,这是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老板作为公司的相关角色,对公司财产享有权益但不能随意挪用或视为己有。在公司清算阶段,必须先清偿债务,确保公司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后,剩余财产才能在股东间进行分配,这是维护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利益的重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若老板有侵占公司财产等违法行为,其他股东或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他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老板返还财产或承担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