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一方有个人债务,离婚时该债务由其个人承担,比如一方在婚前因买房向银行贷款,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该方独自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共同偿还。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经营生意所产生的债务,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双方应先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即使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应受不合理限制或损害合法权益。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能因一方有债务而剥夺另一方应得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