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偿抵押债务或取得抵押权人同意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处于抵押状态,离婚时分割房屋,首先要考虑清偿抵押债务。比如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在分割房产前,得把欠银行的贷款还清。要是暂时没办法还清,那就得取得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只有这样,后续的房屋分割才能顺利进行,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二)明确共同贷款分担方式
对于贷款部分,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的,离婚协议中一定要明确贷款的分担方式。比如可以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或者由一方全部承担等。这样能清楚界定双方在贷款偿还上的责任,防止日后因贷款偿还问题产生矛盾。
(三)协商变更贷款合同主体
若一方想要继续承担贷款并保留房屋产权,就需要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合同的主体。银行会重新审查其还款能力等情况。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银行经审查后认为其有能力独立偿还贷款,就可能同意变更。
(四)协商出售房屋分割剩余款项
若双方都不再想要房屋,可以协商出售房屋以清偿抵押债务和贷款,剩余款项再进行分割。比如房屋出售后,先还清银行贷款和其他抵押债务,剩下的钱再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比例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房屋抵押且涉及离婚分割的情况下,需要遵循这些规定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