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议:
1、在遭遇需要代位追偿的事故后,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确保理赔流程的及时启动。
2、耐心等待保险公司的调查、定损等流程,不要过于催促,以免影响定损的准确性。
3、若涉及对方的理赔流程,要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其进展情况,避免对方出现异议或拖延而影响代位追偿进度。
4、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提供所需的资料和协助,如事故现场照片、交警事故认定书等,以加快追偿工作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