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为家庭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这类常见的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有共同承担的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合理规划家庭支出,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以便在可能出现的债务纠纷中,清晰证明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二)若丈夫的债务是因个人不合理开支产生的,比如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背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债务等,这类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来承担。夫妻另一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例如赌博场所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此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债务责任。
(三)当涉及到夫妻债务纠纷时,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的用途是关键,需明确该债务是否真正用于家庭生活;形成时间也很重要,要判断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时,夫妻双方之前是否有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等也要纳入考量范围。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提供相关证据,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