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等检察工作,一般不会主动联系受害者询问赔偿事宜。这是基于检察院的工作性质和法律规定,其重点在于维护法律秩序和公正。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等工作。
2.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问题,通常由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这样可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和救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 在特殊情况下,如轻微刑事案件且双方达成和解意愿等,检察院可能会在工作中协调相关事宜。但这不是常规情形,只是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工作方式。比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提到,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