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主要涵盖案件受理费等,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 50 元至 300 元。若涉及财产分割,当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时,无需另行交纳;而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则按照 0.5%交纳。例如,财产总额为 30 万元,那么超过 20 万元的 10 万元部分需交纳 100000×0.5% = 500 元,加上基础的 300 元,总共需交纳 800 元。
2、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可能存在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其金额因律师的收费标准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在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比如简单的离婚案件,律师收费可能在 5000 元左右;而较为复杂、涉及财产较多的案件,律师费可能会达到 3 万元甚至更高。
3、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等,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会根据财产保全的金额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 50 元至 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