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在我国的效力,关键在于符合相关条件并经我国法院审查认可。
1. 判决需满足特定条件:未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可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2. 当事人应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申请书、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等。法院审查时会关注判决作出国与我国有无司法协助协定等情况。
3. 经法院审查裁定承认效力后,该外国判决在我国产生与我国法院离婚判决相同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也同样有效。
建议当事人提前了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申请材料准备充分、准确,积极配合法院审查工作,以顺利获得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在我国的效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