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结婚三年后离婚,通常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因为一般这种情况不符合法定的彩礼退还情形。
(二)彩礼返还主要有特定的几种情况。
首先,要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是要退还的。比如两人只是按照民间习俗办了酒席,但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那如果涉及彩礼纠纷,女方通常是需要退还彩礼的。
(三)
其次,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例如登记结婚后,两人就一直分居,没有像正常夫妻一样共同生活起居,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也是要退还的。
(四)
最后,婚前给付彩礼并且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要求退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绝对生活困难,就是说给付彩礼后,男方家庭的生活水平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准,而不是和之前的生活水平相比相对变差了。如果男方主张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要求退还彩礼,就需要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像家庭收入的具体情况,有没有因为彩礼支出而背负债务等相关证据。要是男方没办法证明,那女方就无需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