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欠款人名下有按揭房、按揭车,在判断是否可拍卖时,需先确定该房产或车辆是否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若为必需的居住房屋或交通工具,通常不能拍卖;若超出生活必需范围,则可根据债权人申请进行拍卖。例如,被执行人已有多处住房,其中一套用于生活居住,另一套用于出租,那么出租的那套就可能被认定为超出生活必需范围而可被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2、在进行拍卖程序时,一定要依法进行,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像要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等。比如被执行人家庭仅有一辆用于日常出行的小汽车,就不能将其全部拍卖,应保留部分车辆供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3、同时还需考虑按揭贷款的相关规定,拍卖所得需优先清偿银行贷款等债务。这是为了确保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拍卖而给银行等造成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