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正常的赠与行为且赠与已经完成,在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家属通常不能要回。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法定撤销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在没有这些情况时,赠与不可撤销。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家属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请求撤销赠与行为并要求返还财产。比如在被欺诈、胁迫等非自愿情形下“自愿”给钱;或者给钱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未成年人独立实施不符合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大额赠与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