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法授权的代签情况
如果代签人得到了被代签人的合法授权,像是被代签人专门出具了一份写得清清楚楚的授权委托书,明确说明了代签的具体事项和范围等,那这种情况下代签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因为代签人在这个授权范围内签字,从法律角度看,就相当于被代签人自己亲自签字,代签人的行为就等同于被代签人的行为。
(二)无授权的无权代理代签情况
要是代签人没有得到授权就代签协议,这就属于无权代理了。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的效力是待定的。也就是说,要看被代签人后续的态度。如果被代签人对代签人的行为表示认可,也就是进行了追认,那这个协议就有效;要是被代签人明确拒绝追认,那这个协议就是无效的。
(三)无授权但符合表见代理的代签情况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就算代签人没有得到实际的授权,但是只要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代签的协议也是有效的。表见代理要求相对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代签人是有代理权的。比如说,代签人一直以来都长期代表被代签人处理类似的事务,让相对人有理由觉得他是有代理权的,这种情况下代签协议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