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时,主要由肇事司机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其个人财产用于赔偿。例如,若司机 A 交通肇事致 B 死亡,应从司机 A 的个人财产,如工资、存款等中拿出资金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若司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且有能力赔偿却拒不赔偿,法院在执行阶段可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比如司机 C 交通肇事致 D 死亡且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其拒不赔偿,法院可依法对其名下房产等财产进行处理以实现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一般情况下子女无需对父母的交通肇事赔偿负责,因为子女与该交通肇事行为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就像司机 E 的子女 F ,与 E 的交通肇事行为没有直接关联,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无直接相关具体法条,但基于民事法律中个人独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子女与父母的民事行为一般相互独立。
4、然而,若子女在法律上对肇事车辆享有共有权等特殊情况,则可能需在其共有财产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司机 G 的车辆为其与子女 H 共有,若 G 交通肇事致 I 死亡,H 可能需在其共有财产份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