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分手时女方要求身体损失赔偿无法律依据。
法律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恋爱关系并非法律上的特殊关系,双方平等。若没有诸如强奸、故意伤害等明确的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实际受损,是不能主张身体损失赔偿的。比如常见的情侣间争吵打闹,虽可能造成一些身体不适,但这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可索赔范围。但如果恋爱期间,因男方的行为致使女方怀孕并进行了人工流产,这属于一种特殊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方有义务承担女方因怀孕流产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等支出。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的身体确实因与男方的关系而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分手时女方就可以要求身体损失赔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对恋爱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