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双方依旧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实际生活中,要注意识别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或者一方在事后对另一方所负债务进行追认的,这些都体现了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像为家庭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日常开销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
当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就由负债的那一方独自来承担,另一方不需要为此负责。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进行高风险投资,且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的债务通常就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