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赠与合同的理解,要明确其无偿性这一核心特征。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是单纯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需付出对应代价就能获得财产。比如常见的长辈赠与晚辈财物,就是典型的无偿赠与行为。
(二)当遇到附义务的赠与这种特殊情况时,要准确判断其性质。虽然受赠人有需要履行的义务,但关键在于该义务和所得到的赠与财产不是等价交换关系。例如,赠与人赠与一套房产给受赠人,同时要求受赠人定期看望自己,但看望行为和房产的价值显然无法等同,赠与人的主要意图还是无偿把房产给予受赠人。
(三)在区分赠与合同和其他有偿合同,如买卖合同时,要紧紧抓住是否有偿这一本质区别。买卖合同中,一方支付价款,另一方交付货物,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基于等价交换原则。而赠与合同即使有附带义务,也不是基于等价交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这种义务与赠与财产并不构成等价的交易关系,赠与人的根本目的仍是无偿转让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