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先协商确定承担方式,这是基于平等协商原则,有利于双方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例如,购房贷款这种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商量由哪一方继续偿还,或者按一定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债务的性质、用途等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家庭日常消费贷款,因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通常会判定夫妻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不影响其偿还义务,应由该方个人承担。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这属于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