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公将公司股东写为老婆名字属于股权归属约定安排,老婆可享有分红权、决策权等股东权利。
2、老公作为实际出资人,应与老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出资情况、收益分配方式等,避免日后纠纷。
3、若双方未明确约定,可能在公司运营或股权处置等问题上产生争议,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对股权归属、权利义务等进行详细约定,以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